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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十五五’ 新型能源体系顶层布局⑨”丨坚持集约协同,推动清洁能源基地规模化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7-24 17:37

坚持集约协同,推动清洁能源基地规模化发展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苏辛一 孙哲 王晓蕊

  “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加力推进的关键阶段。《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光装机成为电力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成为电量主体,推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五大增长板块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是立足我国能源供需格局,统筹能源低碳转型与安全保障两大任务,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一、清洁能源基地是非化石能源发展的核心力量

  (一)开发建设“四大基地”是统筹全国能源供需、优化能源开发布局的战略选择

  我国能源资源与电力负荷呈逆向分布:西部风光资源占比超90%、水电资源超80%,中东部承载七成以上用电负荷。长期以来,我国依托西电东送实现电力跨省跨区调配,有力支撑了负荷中心用电需求。“十四五”末,我国建成24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预计“十五五”将新增投产15条,进一步提升全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缓解东部供电紧张态势。与此同时,东部地区风光资源禀赋差、土地资源紧张,推动沿海核电、海上风电就近开发,能有效提升区域电力自给水平,推动实现《规划》提出的东部地区能源消费增量70%由本地生产保障的发展目标。预计“四大基地”新增装机占非化石能源新增规模超45%,是我国非化石能源供给的核心支撑。

  (二)清洁能源基地化开发是提质增效发展的重要路径

  新能源发电占地面积广、能量密度较低,后续开发土地(海域)、输电廊道、接入系统间隔等资源紧缺矛盾愈发凸显,要素保障难度加大。在资源富集区推动清洁能源集中连片开发,一方面通过规模化采购、施工与运营可以有效摊薄成本,依托一体化汇集送出可以实现输变电设施、廊道等基础设施的集约共用,显著提升土地与设备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依托“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可充分发挥支撑电源灵活调节优势、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提升基地出力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有效降低弃风弃光、提高发电小时数与整体收益。清洁能源基地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是破解用地难、成本高等痛点,实现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

  二、清洁能源基地开发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定位

  “十五五”时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内外部条件正发生深刻变化,基地规划布局、发展定位、消纳模式将迎来系统性重塑。

  (一)基地规划布局向远离负荷中心方向延伸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新增海上风电装机5000万千瓦。支撑该目标实现,我国基地规划布局将逐步向远离负荷中心方向延伸。一方面,当前我国西电东送规模达到3.4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近0.5亿千瓦,近城、近岸优质风光资源开发已趋于饱和,叠加用地用海约束收紧,就近开发新增基地的空间大幅收窄;“三北”沙戈荒风光技术可开发量近百亿千瓦,深远海风电技术可开发量超12亿千瓦,该部分区域地域广袤,适宜规模化开发。另一方面,远距离特高压直流输电、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等关键技术日趋成熟,“全国一张网”架构逐渐完善,为偏远区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二)基地外送清洁能源电量占比不断提高

  “十五五”时期,外送通道定位正从“保供应”向“保供应与调结构并重”转变,基地外送绿电占比不断提升。从需求侧看,我国东部负荷中心用电需求保持刚性增长,“双碳”考核约束下绿电需求愈加迫切,亟需外送通道提供更多绿电支撑本地低碳转型需求。从供给侧看,一方面国家提出要合理控制配套煤电规模,鼓励以抽水蓄能、光热、构网型储能等提供支撑调节能力,化石能源电量占比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提升基地绿电占比可以充分释放西部风光资源开发潜力,发挥跨省跨区通道对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促进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长远看,建设高比例、100%纯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三)基地消纳方式由单一外送模式向统筹外送与自用转变

  “十五五”时期,清洁能源基地将打破单一外送模式,形成外送与自用协同发展新格局。一方面,我国跨省区消纳壁垒尚未完全打通、输电廊道空间逐渐饱和,单一外送模式增长空间受限,“外送+自用”两条腿走路可以降低外送通道依赖、缓解外送消纳压力。另一方面,国家产业西移稳步推进,在规划层面实现高载能、高绿电需求产业与基地场址协同布局,将西部能源优势与产业发展深度绑定,既可为西部承接产业落地提供绿色电力保障,又可缓解西部新能源消纳难题。

  三、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开发的重要部署

  《规划》围绕清洁能源基地总体布局、建设运行等作出系统性部署,从优化电力流布局、强化新型电网支撑、推动集成融合发展、加强政策机制保障等维度明确实施路径,全面保障基地落地实施。

  (一)强化全国统筹,优化电力流向总体布局

  《规划》提出电力流向形成由“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地区送电的总体格局。为落实《规划》有关布局:一方面,应坚持“全国一盘棋”原则,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统筹优化送端资源开发与受端市场需求,有序安排电力流规模、流向与时序,重点建设“三北”地区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的沙戈荒基地和西南以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等为重点的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另一方面,做好要素保障,提前衔接国土、林草、海域等规划,做好特高压输电廊道资源预留;建立送受端政府、电网企业、基地开发主体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基地与通道同步规划、建设、投运要求。

  (二)强化网源协同,夯实新型电力系统支撑

  新型电力系统是清洁能源基地稳定并网、高效消纳的物理基础,《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型电网建设、推动火电转向支撑调节性电源、优化储能建设和调用。一方面,要加快基地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持续完善电网主干网架,提升送受端电网对基地的主动承载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多元支撑调节体系,合理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充分发挥各类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电网稳定支撑等方面的作用,挖掘煤电深度调峰能力,以送受端联合调峰拓宽基地消纳空间。

  (三)强化集约高效,推动基地集成融合发展

  《规划》提出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的重点任务,“十五五”时期我国将以“多能互补、产能融合”推动基地集成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基地多能互补一体化开发,优化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大力发展光热发电、熔盐储热等调节性电源,同时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带动周边风光资源大规模高质量开发;二是强化基地与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基地新能源布局与国家算力枢纽布局,推动算电协同,因地制宜发展建设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实现新能源“非电转化”,推动清洁能源基地集约高效、多元增值发展。

  (四)强化政策引领,保障基地平稳有序发展

  《规划》从市场价格、投资运行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为基地规模化发展提供系统性制度支撑。市场价格方面,《规划》提出推动跨省跨区和省内电力交易衔接,健全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机制。落实有关部署,应积极推动跨省跨区与省内交易在参与主体、空间范围、时段划分、组织时序等方面实现衔接,逐步推动以输送清洁能源电量为主的工程探索实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容量电价,推动“沙戈荒”基地作为整体参与市场交易。投资机制方面,完善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一家开发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清洁能源基地等投资建设。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