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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8-14 16:23

  8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强化“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用2个月左右时间再次摸排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分布、数量、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隐患整治台账,落实隐患管控及整改措施,保障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到2025年底,全面消除既有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基本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工作方案》提出,要聚焦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和维护管理,进一步对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用户立管和场站设施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老化、材质落后、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面治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重点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燃气管道老化问题、燃气管道被违规侵占问题、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问题、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破坏问题、燃气管道设施建设违法违规问题、场站运行安全问题、用气场所安全隐患问题、管道设施地质灾害问题、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问题。

  要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要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和督导,建立常态化管理巡查制度和接报制度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对未经报批擅自占用挖掘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技术保障,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制定管道设施巡线检查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措施,对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管道设施巡检科技水平,落实日常巡线检查和维修维护责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定期监检,确保运行安全。(李思瑾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