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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明确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结算上下限机制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7-23 21:00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辽宁省电力市场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对全省新签订的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推行结算上下限机制,旨在稳定零售市场结算价格,建立适当的批零传导机制,保障发用电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结算上限可设置为当月用户批发市场结算均价的100%-105%,每1%为1档,结算下限可设置为当月批发市场用户结算均价的95%-100%,每1%为1档。设置结算上下限的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当零售套餐价格高于设置的结算上限时,当月该零售套餐按照设置的上限进行结算;当零售套餐价格低于设置的结算下限时,当月该零售套餐按照设置的下限进行结算。用户批发市场结算均价为辽宁电力市场批发市场用户(含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代理购电)电能量结算均价(不含市场运营费分摊或分享,下同),分时价格为月度相应时段加权平均价格。批发市场结算均价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披露信息为准。

  通知同时强化了信息对称要求,签订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的经营主体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售电企业要将本企业批发侧单位电量综合购电成本情况告知代理的零售用户。批发侧综合购电成本包括批发侧电能量结算价格和市场运营费用单位电量折价等。零售用户可主动向委托的配售电企业获取批发侧综合购电成本信息。

  此外,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将定期公布全省售电公司单位电能量平均收益情况排名,为零售用户选择合作伙伴提供公开参考。管理部门也提醒各零售用户,应审慎签订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并主动查询官方发布的收益排名信息,妥善选择信誉良好的售电企业,以更好适应电力市场波动,控制用电成本风险。

  责任编辑:江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