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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建立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双向监管机制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时间:2024-02-04 1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自20227月起,对山东省电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监管,积极推动煤炭企业履约达标,取得了较好成效。

  随着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在监管中发现,部分电厂也存在阶段性、选择性接卸电,不能按进度均衡兑现电煤合同,影响电中长期合同正常履约等情况。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更好维护电中长期合同严肃性,山东能源监管办双向发力,开展煤炭企业、发电企业双向监管,督促合同双方严格按照电煤合同公平履约兑现。

  一是完善沟通报送机制。加强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沟通协调,保持信息共享渠道通畅加强华能、华电、国能、大唐、华润5大主要发电企业数据报送,按时收集数据定期向山东省政府报送专报。二是开展电中长签订履约现场监管。对山东省内主要发电企业现场核查,重点关注各燃煤电厂电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履约情况及合同签订履约遇到的困难、有关意见建议。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逐月对山东能源集团和五大发电集团合同签订履约等情况进行通报,披露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四是建立报告制度。按季度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供需形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