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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修订印发“两个细则” 助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时间:2024-09-20 16:34

  为推动东北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智慧灵活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正式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新版“两个细则”)。新版“两个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增加并网主体类型、优化并网管理考核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品种、健全信息披露报送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保障东北三省一区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结合东北区域电源结构、电网运行特性变化,增强并网主体发电可靠性,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推动构建多元互补的电力系统体系。一是扩大并网运行管理主体,促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在原“两个细则”主要针对传统发电厂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新增接入公共电网的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和热储能等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能直接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可调节负荷,充分挖掘供需两侧的灵活调节能力,推动电力系统由“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互动”升级。二是完善并网考核机制,提升系统支撑能力。通过引入动态调整系数、优化考核方法、细化考核标准等方式,强化机组非计划停运、AGC、一次调频等并网管理考核,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三是提升新能源并网性能,满足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市场化改革需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优化新能源功率预测考核方式,增强新能源场站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能力,提升短期、超短期预测精度;新增新能源一次调频、无功能力管理考核,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促进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场站建设。

  《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东北电网实际运行需求,进一步发挥辅助服务机制作用,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更好地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丰富辅助服务品种,满足电网稳定运行和系统调节需求。新增黑启动和新能源、新型储能电站有偿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品种,引导新能源参与系统调节,保障电网频率安全,提升系统抗风险能力。二是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发挥电力保供和系统调节作用。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接受并网运行管理的同时,可参与AGC、无功、一次调频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充分发挥储能作为灵活性资源的功能和效益,探索储能技术路线、市场应用模式,推动东北区域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明确补偿方式与分摊机制结合电网运行需求,合理设置辅助服务品种,分别明确分摊和补偿标准根据辅助服务价格相关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结合电网实际需求对补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推进新版“两个细则”平稳有序实施,进一步优化完善调度管理和市场交易机制,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东北区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张月明)

  责任编辑: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