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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发展研究中心李春雨:加快建设完善光伏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09-19 16:01

李春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导下,我国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进入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截至20246,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6.53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达到11.8亿千瓦,其中,风电4.67亿千瓦、太阳能发电7.14亿千瓦,分别连续14年、9年稳居世界第一。随着产业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早期投入使用的风电机组和光伏组件或将提前退役。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退役光伏组件达到7.1万吨,预计2030年起迎来第一波退役高峰。由于2015年前后光伏装机爆发式增长,预计2035年后待回收光伏组件总量将呈爆发式增长。

  加快建设光伏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实现光伏产业绿色闭环的必然、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过去一年,在绿色低碳系列政策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推动下,社会各界逐渐加强对新能源产业链末端关注,国家支持性政策陆续发布,回收及资源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光伏回收利用吸引更多资本关注,我国光伏回收与循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然而,我国光伏回收与循环利用行业面临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回收利用技术有待突破、标准体系亟待健全、商业模式尚不完善等问题,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仍无法满足大规模退役期到来要求。为加快光伏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开展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项目示范。支持浙江、江苏等地区,发挥回收技术和企业布局优势,建立便捷的社区回收点、优化回收物流网络等方式,探索分布式光伏回收商业模式。支持青海、内蒙古、河北等地区,建立集中式光伏电站退役设备回收利用示范园区,整合产业链企业,探索集中式光伏组件的高效拆解、分类、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的商业模式,推动技术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打造具备区域辐射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的示范性产业聚集区。

  二是加快制定统一的光伏设备退役评判标准和退役设备残值评估标准。截至2023年底,我国11家电力央企光伏累计装机合计248吉瓦,在全国光伏装机占比40%。目前缺乏退役光伏设备残值评估方法及处置规范,退役设备资产处置面临评估难、处置难的问题。应尽快优化退役光伏设备残值评估标准,完善退役光伏设备残值评估和退役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确保退役光伏设备有效处置和高效循环流动。

  三是提升光伏设备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水平。我国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迅速,已具备实现光伏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条件。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光伏设备“电子身份证”,加强光伏设备信息溯源,推动实现光伏设备从生产制造、质量检测、建设安装退役回收利用碳足迹评价全链跟踪为光伏设备规范流通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四是加快回收利用设备研发。我国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产业化设备研发整体处于起步阶段,装备成熟度无法支撑组件回收产业化快速发展需求。应加快推动绿色环保、经济高效、高兼容性的回收利用设备的回收利用产业化设备开发,着力开发能够实现就地拆解、分类、清洗等初步回收与处理的可移动式设备,在提高集中处理水平的同时,提高资源回收面临的分类难题,做好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的“第一公里”。

  五是完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激励保障措施。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是提高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水平的关键因素。建议落实光伏制造企业绿色设计、绿色制造责任,发电企业绿色采购责任,完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配套激励政策,对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对严格执行绿色采购的发电企业给予优先批复、优先并网等激励措施,树立明确的价值导向,确保绿色设计、绿色采购切实落地。

  六是尽快建立完善光伏组件回收环保标准。环保标准是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绿色发展的关键。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退役光伏组件处置环保标准,未雨绸缪,提早明确行业发展生态红线,防范无序发展引发新的环境污染,推动高水平回收技术开发应用。明确回收利用对企业资质、技术能力、环保设施等要求,遏制低水平、低效率、高污染的“小作坊”式回收行为,推动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作者系国家电投发展研究中心能源研究院院长 )

责任编辑: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