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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连续2年获评“科改企业”标杆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08-13 15:10

王韬

  近日,从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获悉,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科改行动”“双百行动”2023年度专项考核结果》中,该公司获评“科改企业”标杆。一直以来,该公司深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将深化公司治理作为“科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立足企业实际,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赋能“科改行动”取得丰富硕果,在中央企业所属“科改企业”2022、2023年度专项考核中,连续2年获得最高等级“标杆”评价。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治理结构优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坚强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完善该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环节,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协调运转。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7名董事中外部董事4名(占多数),1名职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5个董事会专委会提供决策支持。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董事会聘任经理层成员,5名经理层成员分工协作,依法自主行使管理该公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监事会由2名专职监事、1名职工监事组成,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有效监督重大决策、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的履职情况。

强化制度基础,推动治理方式优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围绕治理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础。完善公司章程,固化加强党的领导等内容,将党委通过“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开展前置研究写进章程,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将董事会6项重点职权写入章程,增强董事会履职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权威性。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适时修编公司本部“权责清单”,优化行权方式,形成22个业务领域权责事项。夯实制度基础,根据公司章程和“权责清单”,搭建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制度库,保持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协调性,现行170余个制度覆盖党的建设、公司治理等各业务领域。

强化规范运行,推动治理效能优

  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严格规范运行治理机制。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严格议题审批,承办部门根据议题,明确上会依据,选定行权主体和行权方式,经法规及会议管理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上会。严格行权程序,权责清单明确要求,行权主体决策前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咨询程序、前置研究程序的,注明会前研究及审议情况,确保行权流程顺序准确、无漏项。董事会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实施决策,建立董事会履职工作台账,健全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保障机制,通过“企情问询”等方式让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各类信息,为精准决策提供坚强支撑。严格落实总经理行权报告制度,总经理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汇报行权工作情况,保障上级以及该公司董事会决策部署执行不走样。建立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治理运行日常监测机制,通过公司治理运行监测月度台账,开展各行权主体运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确保高效规范。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通过治理引擎不断激发新动能,努力打造南方电网公司西部企业改革尖兵。激发了创新发展新动能,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绿色能源(水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水电站控制系统改造助力独龙江智能微电网优化升级。RIS相控阵通信技术荣获首届“新绿杯”信息通信行业赋能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大赛一等奖、中电联“卓越案例奖”。激发了市场拓展新动能,通过CNAS认证,有效拓展蓄电池、工频电磁场、噪声、电测、热工等检测校准业务。转化成果NXH型楔形绝缘导线耐张线夹获得国际先进水平认证。激发了人才培养新动能,与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实践“人才共享+项目共建”模式。引进云南省首批高层次人才1名,柔性引进国家级人才1名。先后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南方电网公司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创新一等奖等重要奖项12项。

责任编辑: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