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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借调成为隐形变异的官僚主义和腐败温床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10-09 17:50

张学政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要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也提出:“着力解决借调基层干部问题,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严控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规范借调干部,从严借调干部的规定。

  “干部借调”,由来已久,有其合理性,也存在现实问题。通过正规程序合理规范地借调干部参与上级工作专班、重大任务,不仅能够打通企业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壁垒,还能够促使干部在多领域、多岗位的历练中增长才智、锤炼能力、涵养作风,成为复合型人才,是企业干部培养的有效途径,本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但近年来一些单位和机关部门,心存“不借白不借”的错误思想,致使借调现象日渐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乱象百出,让原本的“借调”变了味、走了样,既给被借调干部带来困扰,又增加基层企业负担,更助长了官僚主义特权作风、滋养了懒政怠政行为、形成了腐败温床,备受基层群众诟病。

  一是违规借调助长“官僚主义”。官大一级压死人。一些机关部门把“借调”当作解决工作难题的“万能钥匙”,随意、任性、泛滥地长期从基层企业借调人员到上级部门“无偿使用”,甚至违规将“短期借调”逐步异化为“长期霸占”,更有甚者为“终身拥有”。对于基层而言,上级部门的过度借调如同“抽血”,削弱了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人力资源,辛苦培养出来的业务骨干被上级长期“占为己有”,干部梯队建设沦为“空心化”,自身相关工作开展呈现出种了“上级田”、荒了“自家地”、敢怒不敢言的现象。对于借调人员来说,长时间的借调“漂浮在外”,既享受不到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工作薪酬,所在企业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又都与其无关,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大降低。部分借调人员对原单位本职工作不能完全“甩手”,新部门工作任务又多、又繁杂,两边的活都要干,一度呈现“人在曹营心在汉”,深受“双重挤压”,每天焦虑度日。

  二是违规借调容易滋生“懒政行为”。一些单位上级机关管理人员长期在机关工作,受“老资格”错误思想影响,存在职业倦怠、庸懒散拖、人浮于事的现象,普遍潜伏着一股“躺平”的暗流。这些管理人员接受任务高调“表态”之后,落实无具体“表现”,工作习惯当“二传手”,把自身的日常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习惯交由“借调”人员完成,自己“指手画脚”指导,常常是在编干部“看着”、借调人员“干着”,忙的忙死、闲的闲死。此外,不少借调人员也想利用借调的机会好好表现,出于以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实效赢得上级部门肯定和认可、尽最大努力为自己争取到“转正留任”机会的心理,往往对于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来者不拒”,自己整日加班加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更加助长了上级部门在编人员的“躺赢”思想。

  三是违规借调暗藏“腐败温床”。在干部借调中,一般能入得了上级部门“法眼”的除了能力突出、身体力行、勤快务实、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员外,还暗藏着一些“特殊人群”。比如,有的上级部门借调不看才干看关系,打个招呼、发个公函、托个关系,即把基层“关系户”以“借”为名“调”到上级单位工作,躲过群众监督,择机曲线升迁。有的基层企业巧立名目设置“临时机构”,别有用心地借调各类“关系户”在此临时机构任职“混日子”,掩人口目“吃空饷”,为“自己办事”提供方便。有的上级部门“拿人手软、吃人嘴短”,给予借出单位评先选优予以关照、业绩考核手下留情、责任追究网开一面。如此种种,一系列随意借调、任性借调、滥用借调现象,暗藏贪腐问题、带来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温床。

  之所以发生以上“借调”乱象,究其根源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规范干部借调为基层减负,关键在上级单位和“关键少数”,必须深刻警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违规借调现象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和变异性,稍有监管松懈,就会陷入“清理—反弹—再清理”怪圈,必须时刻警惕、精准研判、紧盯不放、靶向纠治、久久为功。

  一要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发力,筑牢“不会滥借”的自觉。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整治违规借调干部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意义,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增强规范借调为基层减负的内生动力。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借调干部的有关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促改革、谋发展上,担当作为、提高效率、追求卓越、勇创佳绩。要推进组织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与效率提升行动,科学核定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职定责,做到人岗适配、人事相宜、能进能出,确保人力资源管理与生产经营发展高效协同,消除通过借调方式补充人力不够的需求。

  二要在强化建章立制中抓好落实,织密“不能滥借”的篱笆。要建立完善干部借调管理制度,明确干部借调的事由、条件、程序、时限、比例,以及借调行为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定借调工作“红线”和“底线”,严格干部借调逐级审批程序,适时公示借调审批结果接受监督,据实签订干部借调工作协议,让合理借调有章可循,使违规借调望而却步,杜绝干部借调无序泛化。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实施部门月度绩效考核评价和全员业绩考核测评,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深化落实“四能”机制,对不能胜任工作、庸懒散拖的人员给予“退出”机制,倒逼各级管理人员自我加压提升工作质量效率。要建立实施“全员公开竞聘”制度,开展重点难点任务“揭榜挂帅”,通过公开竞聘和竞争揭榜,让更多的干部拥有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被借调的机会;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职工群众认可的借调干部在空岗“公开竞聘”中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切实“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真正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获公认的好干部得到重用。

  三要在强化监督问责上动真碰硬,彰显“不敢滥借”的震慑。要集中开展违规借调问题专项整治和清理,对不符合借调条件的,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的借调人员责令停发工资,并对借调部门和借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双约谈”,推动让基层干部回归基层,给违规借调画上“休止符”。要加强干部借调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违规借调问题列入组织部门职能监督、纳入党委巡察监督内容、作为纪检部门专项监督事项,融入职工代表巡视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建设作用,组织人事、纪检巡察和党建、工会等部门联合作战、协同发力,深化对违规借调问题的协同监督、联合施治,进一步规范借调行为,遏制违规借调乱象发生。要加强违规借调行为的追责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未经批准擅自借调、超期借调等违规行为,以及随意滥借致使现有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好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定期复盘总结,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达到通报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作者系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杨娜